您现在的位置: 改版后总栏目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正文

河南大学软件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018年05月09日     作者:      阅读:


教学成果既是支撑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手段,也是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高等学校办学行为具有突出的导向作用,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学成果评价奖励政策对学院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以2016年度的河南省教学示范中心和教学评估为契机,制定了河南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部分教学成果奖

奖励范围

备注

1、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奖励第一排名30000元;

奖励第二18000元、第三排名人员各12000元;

2、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奖励第一排名20000元;

奖励第二12000元、第三排名人员各8000元;

3、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奖励第一排名10000元;

奖励第二6000元、第三排名人员各4000;

4、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奖励第一排名人员5000元;

5、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奖励第一排名人员4000元;

6、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奖励第一排名人员3000元;

第二部分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奖励范围

备注

1、省级以上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奖励第一排名10000元;

奖励第二6000元、第三排名人员各4000元;

2、校级重点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奖励第一排名人员3000元;

第三部分教材

奖励范围

备注

1、普通教材

主编每人5000元;

其他参编每人1000元。

2、省级规划教材

主编每人10000元;

其他参编每人2000元

3、国家级规划教材(例如十二五规划)

主编每人20000元;

其他参编每人4000元

第四部分教研类论文

奖励范围

备注

教研类论文

仅奖励第一作者1000元;

每人每年限两篇。

第五部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奖励办法按照学院已执行的奖励办法执行。

第六部分专业竞赛

大专业竞赛获奖的奖励办法按照学院已执行的奖励办法执行。

第七部分河南大学教学质量工程

河南大学教学质量工程的奖励办法按照学院已执行的奖励办法执行。

备注:

1)上述各类成果需与学院专业相近或相关;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河南大学软件学院;

3)本办法奖励2013(含2013年)年以来的成果。

4)所有成果需提供复印件和电子版归档,教材需提供原件供学院存档。

5)本办法的试用期为三年,未尽事宜由学院集体研究决定。

河南大学软件学院

2016年5月






上一条:软件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补充规定
下一条:软件学院2018届毕业生论文异地答辩顺利举行


关闭

通讯地址:河南开封市金明大道

技术支持:河南大学网站工作室